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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婚礼记

2017年11月25日。 这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所以需要特别记录一下。 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好到把对方日记带回家读。好到熟悉对方暗恋的对象,事隔17年仍然还记得他,还有他的名字,比如说,KLFS还有PTJ。好到参与很多她人生的第一次,比如说,第一次自己搭巴士。好到人生每一个阶段都有她的出现,比如说,情窦初开的时候,关进兵营四面楚歌的时候,当然少不了每一年的沙爹餐。 这是我的青梅竹马跟别的男人结婚的故事。 *   *   *   *   * 说来惭愧,虽然要好,但因为距离的关系不能参与很多你的人生大事。所以这次毛遂自荐,“我可以帮忙,做什么都可以”。其实当时也只是想顶多当个跑腿领台。 或许正如你所说的,梦想的仪式已经得到了,这个只是顺老人家的意,所以你才这么大胆吧。所以你说我当兄弟,我说OK。所以你问我要不要唱歌,我说OK。然后你问“不如你当司仪,跟我朋友搭档”。记得刚开始我是拒绝的,“不要玩这么大”,我说。 “事发”前一个星期,她告诉我在节目单司仪一栏,看到我的名字。原来,你就真的玩这么大。心里一方面是期待的,虽然不是驾轻就熟,但也不是完全陌生的工作;另一方面是担心的,最后一次上台说话要追朔到中学时期了吧?况且,婚礼司仪还要绕顺口溜的。 偶然的机会下,在婚礼前两天去到你家对稿。当时脑海浮现很多画面,突然觉得自己很重要。这么一个控场的位子,竟然放心叫我来做,表示我在你心目中是有位置的。不管你是不是这么想,反正我就这么觉得。我需要正能量,我需要信心,吸引力法则。那天晚上,不小心聊了4个多小时。虽然绝大部分时间聊的都跟婚礼无关。 不知不觉到了婚礼当天。调了6点闹钟,但整晚是半睡半醒的。期待是有一点,兴奋就说不上,紧张更不是,可能都参杂一点吧。6点钟声响起,身体是累的,脑子也不太要开机,但还是爬得起来。你说“要命啊,为什么要怎么早?” 我问“可以申请延期吗?” ,你说“批准”,你先生说“不行”。这是我们出门前的对话。 然后是浩浩荡荡的队伍,轰轰烈烈的闯关,最后是甜甜蜜蜜的迎娶。我们几乎没有机会对话。不对,我们完全没有机会对话。我想说,穿上婚纱的女人是最美的。可是,我没有爱上你,You know。休息的时候,你妈突然叫我名字,“伟权,今晚你做司仪是吗“,字正腔圆的,害我差点对她敬礼。印象中她没有叫过我名字。 终于到了晚上。我很想西装笔挺

有事。没事。有事。

两年前开始惹上这个奇怪的毛病,总是三不五时眼红。好的时候大概几个月风平浪尽吧,严重的时候接着左右交替,更多的是一个月一次。还在记得以前同事都调侃我眼睛来红。 还记得刚开始发作的时候很怕,因为很痛很红。开始是去普通诊所,然后被推荐去眼睛专科。不知不觉,已经看过了5个眼睛专科。第一次听到免疫系统疾病的时候也没多想什么,因为只想得到一个解释。一个眼睛总是泛红的解释。Dr. Tsiang说“我给你推荐信去医院做检查。” 当内科专科Dr. Michelle Kao告诉我说不是免疫系统疾病的时候我还反问“是好事吗?”。然后还自作聪明的换了同一间诊所的另一个医生Dr. Adrian。 他也有一样的疑虑,叫我把报告带给他看。看着我的报告,他无话可说。不对,“哇,你的血型很稀有一下。”他说。最后他下的定论是 Idiophatic Episcleritis。白话来说就是“令伯也不知道这他妈的是什么病,令伯不想赚你的钱,滚。” 然后叫护士姐姐教我怎么每天用温水洗眼睛,还要用小毛巾敷眼。当时心里想,也就这样吧。不想再进贡他们了,于是开始自己买眼药水。 是天意吗?外面竟然断货!所以,换了间诊所继续进贡。 “可是通常Idiophatic Epescleritis不会这么频密的。你说你的是一个月一次?我觉得我们要investigate了” Dr. Ang说。我看到我的钞票掉了满地。几次进贡后她再也忍无可忍了。“我觉得你应该再验血一次。” 好吧,我也想来个了断其实。这次开始认真去看免疫系统疾病的资料。我慌了。拿着她开的名单进贡BP Lab去了。 等待报告是很折磨人的。我想自己有事,又不想自己有事。 报告出炉,Anti ds-DNA竟然POSITIVE。我网上咨询在线医生。她说很大可能是免疫系统出问题了,可是也可能不是,需要多做一个检查确认。“如果是免疫系统疾病,最严重的下场是什么?” 我问。“Multiple organs failure” 她回答。似乎觉得一个器官衰退不够惨。“你也未必是有这个疾病,最好多做一个检验Anti Nuclear A...” 网上说,ANA是比较笼统的免疫系统疾病指标。通常ANA呈阳性,才会进一步做Anti ds-DNA。这样我不是直接被判死刑了吗?拿报告那天,还是胆粗粗的见了医生。他说,“应该是了,最好找风湿专科检查”。 这个时候心里是忐忑

我爱书香

已经想不起最后一次认真读完一本书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小时候开始接触课本以外的书是《卫斯理系列》。因为朋友的影响,小说买了一本接一本。那时候的价钱好像是3本RM10吧。看着整齐的排列有种莫名的成就感。然后意外找到妈妈年轻时的小说,琼瑶系列!读着读着,竟也爱上言情小说。印象最深刻是芩凯伦的《白马王子》。当兵的时候大家还很惊讶怎么我会读言情小说。 上中学以后还特别跑去面试图书管理员,就因为喜欢书。可是我这么爱书的人竟然没被选中!可是下课时间还是不争气的会在图书馆流连。然后搬到槟城,换了新学校。突然想不起怎么没挤到图书馆管理员的行列。可能忙着“追名逐利”吧,好像连图书馆也很少踏进。但是买书的举动没停止过,但已经从小说发展到各类励志书籍。 搬来槟城后,在新学校面试了图书馆管理员。“顺其自然”地当选了,还“莫名其妙”的当上了主席。可是比起主持会议,我更享受登记和包装新书。总觉得新书旧书都有种独特,好闻的味道。看着厚厚的百科全书,觉得心情会特别放松。但是真正读到的书确实越来越少了。 然后上了大学,图书馆已经离自己越来越远了。毕业以后,书店成了我的新爱好(还有药妆店)。尽管已经熟悉到每个角落的摆设都很清楚了,可是还是来到广场都忍不住进去逛两圈。偶尔兴起还会买一两本回家,享受包书和翻书的快感。 不知不觉家里大概堆了大概不下50本书吧,有几本是认真读玩的?几乎后来买的书都是没耐心读玩的,因为身边太多诱惑了。每次翻了两面手机在召唤我,或者翻面感觉电脑在对我眨眼,甚至打开书开始望着天花板发呆,好久好久。 常常告诉自己,要读增强自信的书,要读投资的书,要读寻找快乐的书,要读吸引力法则的书…… 因缘际会下,买了一本自传《为了活下去》。那是一个少女从北韩逃离人间地狱,却落入人肉饭手中,遇到让摧毁她却又帮助她的男人,最后在南韩重生的真实故事(虽然朋友说作者会哗众取宠,不一定是事实)。这是我认真看完的书,花了两个星期吧。觉得故事很真实,描述得很有画面。常常在想如果我是她,我会怎么选择?作者说到在沙漠跋涉的时候,一直反复问自己“如果我死了,世界上有人记得我吗?甚至有人知道我曾经存在吗?”。这个问题,我也常问自己。尤其医生说我可能有免疫系统疾病的时候。 书中提到作者刚踏入现时代的花花世界之后,竟然迷茫了。甚至心想如果不需要挨饿,宁愿回到原来的人间地狱。这好像也是我的人生写照。我

不孝

古人说 百行孝为先 然后 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  另一派人说 每个人都是独立个体  你是为自己而活  不是为了成全某人 某人  包括把你拉拔长大的父母吗? 父母的愿望 一定要帮他们实现吗? 如果 父母的愿望  跟自己向往的生活 完全南辕北辙呢? 顺了父母 这下半辈子就这样了  父母总有离开自己的一天 然后呢? 如果 坚持自己想要的生活 父母心中留个遗憾 这样 算不孝吗? 谁不喜欢大团圆结局 可是我就是做不到 我还有下半辈子 要怎么才能让你们明白? 你有你的遗憾需要我来弥补 那我的遗憾呢? 我告诉自己 我应该陪着你们 到你们走完你们的人生 这是身为人子的天职 然后呢? 到时候 已经没有筹码重新开始了 所以就这样了吗? 我可以为自己而活吗?

搬家记 x6

趁着睡意未浓 突然想记录大学时期的事 趁自己还记得的时候 留给自己想不起之后 大学第一间租屋,是在大红花花园(TBR)。一个很俗的名字。那是一个颇有年份的单层排屋住宅区。自己住的是在三房二厅式屋型额外多隔出来的房间。确实不是什么好房间,因为房里看不到阳光。屋友们都还蛮热情的,总共4男两女,相处的还算不错。这间算住最久了,待了一年,后来因为毕业的毕业,跟自己系友分租的分租而被迫鸟兽散。 那时和一位系友蛮投缘,经他介绍搬过去和他成了屋友,就到了旺区Wangsa Maju。那是一间两层半的排屋。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有室友吧。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住在顶楼主人房。主人房内有厕所,所以基本上除了觅食,我可以足不出房门。底楼是客厅和厨房,二楼有两间房间,分别住了系友加一个男生和一个男生。相比TBR的喧哗,这间家静得可以。正好是我喜欢的。老屋子有个问题,就是年老多病痛。好像是水管坏了,所以每天晚上要锁水喉,不然第二天就会淹水。住了一个学期,又被迫搬迁。 这次搬进了Menara Alpha,也是位在旺区的一座公寓。这座公寓在那一区也是出了名的。听说每年总有人在这里寻短见。很不幸的,自己居住的时候就发生了一件。听说不是租户,是外面来的。我租的单位也不算复杂,大房是一对情侣和一个女生,中房是我,小房是一个不务正业的大叔。大叔很奇怪,总喜欢叫我“阿杰”,还会乱修家里电插座。后来大房的租客毕业搬走了,托我帮他们找人顶,连抵押金也不拿了。我就这样莫名其妙成了所谓House Leader。可是过了一个月还是没找到,屋主开始追我倒贴主人房的房租。逼於无奈之下,我唯有找人顶掉我的中房拿了抵押金就消失不见。说起来还真的对新人有些抱歉。不知道事情最后怎么解决。 然后搬到了Menara Alpha周围的廉价组屋。因为屋子陈旧所以顶了个大房,另外两件房间也是两个单身单独住。这时也是实习开始,因为很多系友都选择回家实习,就默默过着孤独老人的日子。慢慢的,好景不长在。又是漏水。严重一次还是在上班时间屋友打电话叫我马上回去。又是和屋主争辩无数次不果后,我又被迫旧计重施:找个人顶替打包走人。看着新人搬进一件件家私,还铺了地毯,真的为他们捏一把冷汗。 旺区是混不下去了,于是转到了附近的文良港 (Genting Klang),历史上貌似蛮有名的地方。这次搬进了,算是组屋吧。虽然也有毛骨悚然的传闻,但

相爱无罪?

如果要计较值不值得 那就不是真爱 如果要计较对与错 那就干脆不要爱 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 可是却相信这些鬼话 也不止一次挂在口边 其实真的是这样吗? 一个女生 恋上一个男生 郎才女貌 多么美好的画面 可是 他是一个有伴的男生 你会怎么想? 应该支持吗? “一天没结婚 都有选择的权利。” 默默听到 有人这么说 乍听之下也没错吧? 这句话可以成立 重点在“选择” 而不是“没结婚” 她做了选择 甘心做他背后的女人 他做了“选择” 俗话说的齐人之福 有时候也在想 局外人凭什么说话? 爱不爱是两人的事 对或错也是两人的事 可是手心是肉 手背是肉 两个都是亲近的人 应该不当回事吗? 很多人当闲话在传 可是我是真的想做点什么 任何一方受伤 都不是我想看到的 可是暗示过了 明示过了 自己的嘴巴 别人的嘴巴 全部动用了 你们一直说没什么 没什么 要出双入对? 没什么 要关心你有没有吃午餐? 没什么 要做你的代言人? 没什么 要偷偷摸摸? 没什么 要避开正宫? 没什么 要认识你身边朋友? 没什么 要一起出门? 一对男女 在非必要情况下 同床而眠 真的没什么? 我很想视而不见 可是真的做不到 总觉得有义务做点什么 可是又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我想我应该视而不见的 尤其感情这回事 说穿了也是孤掌难鸣 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是能修成正果 还是作茧自缚 身上都要背着 负心汉 狐狸精 二字 到时候谁也不要怨谁就好了 不仅是当事人 包括当事人身边的知情人 也包括我自己

同事

很久以前听过 不要和同事混得太熟 尤其是下属 或者可能会有利益冲突的同事 说起TA 不能算是下属 不能决定TA的升降 不能决定TA的去留 不知道是不是比较熟络的缘故 总觉得应该为TA说两句 可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 所以帮口的时候还真有点嘴软 不知道TA知道了吗? 会不会觉得我从中作梗? 会不会相信我曾经为TA说话? 会不会相信我为TA说过好话? 自私点说 TA是很好的朋友 TA确实帮了我不少忙 尤其公事上 现实来说 公司的确没有留TA的原因 TA自己似乎也没有为留下特别表现 可能有 但没有刻意吹捧吧 最后决定权 始终在他手里 如果真的不能刀下留人 我想我会怀念这个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