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书香

已经想不起最后一次认真读完一本书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小时候开始接触课本以外的书是《卫斯理系列》。因为朋友的影响,小说买了一本接一本。那时候的价钱好像是3本RM10吧。看着整齐的排列有种莫名的成就感。然后意外找到妈妈年轻时的小说,琼瑶系列!读着读着,竟也爱上言情小说。印象最深刻是芩凯伦的《白马王子》。当兵的时候大家还很惊讶怎么我会读言情小说。

上中学以后还特别跑去面试图书管理员,就因为喜欢书。可是我这么爱书的人竟然没被选中!可是下课时间还是不争气的会在图书馆流连。然后搬到槟城,换了新学校。突然想不起怎么没挤到图书馆管理员的行列。可能忙着“追名逐利”吧,好像连图书馆也很少踏进。但是买书的举动没停止过,但已经从小说发展到各类励志书籍。

搬来槟城后,在新学校面试了图书馆管理员。“顺其自然”地当选了,还“莫名其妙”的当上了主席。可是比起主持会议,我更享受登记和包装新书。总觉得新书旧书都有种独特,好闻的味道。看着厚厚的百科全书,觉得心情会特别放松。但是真正读到的书确实越来越少了。

然后上了大学,图书馆已经离自己越来越远了。毕业以后,书店成了我的新爱好(还有药妆店)。尽管已经熟悉到每个角落的摆设都很清楚了,可是还是来到广场都忍不住进去逛两圈。偶尔兴起还会买一两本回家,享受包书和翻书的快感。

不知不觉家里大概堆了大概不下50本书吧,有几本是认真读玩的?几乎后来买的书都是没耐心读玩的,因为身边太多诱惑了。每次翻了两面手机在召唤我,或者翻面感觉电脑在对我眨眼,甚至打开书开始望着天花板发呆,好久好久。

常常告诉自己,要读增强自信的书,要读投资的书,要读寻找快乐的书,要读吸引力法则的书……

因缘际会下,买了一本自传《为了活下去》。那是一个少女从北韩逃离人间地狱,却落入人肉饭手中,遇到让摧毁她却又帮助她的男人,最后在南韩重生的真实故事(虽然朋友说作者会哗众取宠,不一定是事实)。这是我认真看完的书,花了两个星期吧。觉得故事很真实,描述得很有画面。常常在想如果我是她,我会怎么选择?作者说到在沙漠跋涉的时候,一直反复问自己“如果我死了,世界上有人记得我吗?甚至有人知道我曾经存在吗?”。这个问题,我也常问自己。尤其医生说我可能有免疫系统疾病的时候。

书中提到作者刚踏入现时代的花花世界之后,竟然迷茫了。甚至心想如果不需要挨饿,宁愿回到原来的人间地狱。这好像也是我的人生写照。我讨厌做选择,尤其是讨厌做改变。如果能帮我安排我的人生,我就老老实实的照着剧本走,未尝不是一件坏事,我常在想。可是现实生活不会有,所以我浑浑噩噩,得过且过走到今天。

然后逛书店看到一本书,《Seriously... I'm joking!》,Ellen DeGeneres。是一个著名冷面笑匠。冷面笑匠是指那些会“不自觉”让人笑的人吧,我猜。这本书大概一个星期就看完了(几乎看完)。说真的,不像是过去看过的励志书或是自传。比较像是在“读”她的节目,感觉她就在面前跟我对话。

整本书要说什么营养其实也谈不上。最短的一章只有一个字,题目为“我的前任或最亏欠的人(之类的)”,然后文章一个单子“Kate”。中间还穿插几副幼稚的图画,那是给小孩子上色的,这是一本老少咸宜的书她说。这么一本无聊的书,我竟然看完了。没有大道理,没有励志故事,可是是一本我看着笑的书,笑着翻然后不自觉就(几乎)看完的书。

我想这就是我一直没看完一本书的原因吧。因为一直强迫自己去读我“应该要”读的书。因为我要变更好,变自信,变有钱,却忽略了享受读书的过程。

最近手握一本心灵鸡汤。一个星期了,读了两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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